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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起酒駕事故致酒駕者死亡。死者家屬將待客之人告上法庭。責任究竟由誰擔,法院根據港式飲茶飲酒方與勸酒方各自的過錯程度定責判賠。
  酒駕身東森房屋亡後的責任之爭
  文/張朦
  2裝潢013年10月13日,又是一年重陽節。張慧英帶著一雙兒女去看望婆婆。自從張慧英的丈夫王廣生酒駕身亡後,婆婆就變得精神恍惚,每次見到張慧英都會叮囑她讓王廣生少喝酒。因思兒心切變得糊塗的婆婆每次的叮囑,都會引起張慧英傷心。
  丈夫因酒駕命殞,妻子起室內設計訴待客人
  今年已過不惑租辦公室之年的張慧英,家住北京市密雲縣一處小山村。25年前,在王廣生的舅舅的撮合下,張慧英和王廣生走到了一起。因此,王廣生夫婦與舅舅一家人關係很近,王廣生一有時間就到鄰村的舅舅家串門。久而久之,王廣生與舅舅的鄰裡們也熟絡起來。
  結婚後,王廣生和朋友做起物流生意,張慧英則在家裡當起了賢內助。之後,兩人有了一雙兒女,一家四口其樂融融。然而,好景不長,在一次交通事故中,王廣生的雙腿被軋斷。傷好之後,王廣生駕著殘疾人車繼續以運貨謀生,一家人逐漸從車禍的陰影中走了出來。但有一點,讓張慧英不放心,那就是王廣生生性貪杯,她總是為他的安全擔心。
  2013年春節過後的一天中午,王廣生和妻子打了聲招呼,開著殘疾車上舅舅家串門去了。“今天自己開車就別喝酒了!”出門前,張慧英再三叮囑王廣生。但她怎麼也不會想到,這句話竟然成為她與丈夫的訣別語。
  王廣生到了舅舅家,敲了幾次門都沒有人應聲,他給舅舅打電話才知道舅舅一家去市區了。王廣生覺得時間還早,想到好久沒見到投脾氣的朋友黃楠了,於是就駕車駛向黃楠家。
  此刻,黃楠夫婦正在家中收拾房子。見到王廣生來拜訪,黃楠停下了手中的活計,熱情地招待王廣生進門。王廣生和黃楠在家中聊天,黃楠的妻子則在廚房準備小菜和酒水。酒足飯飽之後,王廣生駕車回家。就在路上,王廣生駕車直接撞在了路邊的標誌牌上,連人帶車栽進了路旁的水溝里。事發後兩小時,一位村民在橋邊散步時發現了已經身亡的王廣生。後經鑒定,王廣生體內酒精含量為289.6mg/100ml。
  聽到丈夫出事的噩耗,張慧英和孩子在家裡哭作一團。當張慧英得知王廣生是從黃楠家喝酒駕車回家的消息後,她將黃楠夫婦起訴至北京市密雲縣人民法院。張慧英以黃楠夫婦對丈夫飲酒駕車未盡安全保障義務為由,要求黃楠夫婦賠償張慧英母子三人死亡賠償金、喪葬費、被撫養人生活費等共計13萬餘元。
  好酒之人難規勸,待客朋友訴冤屈
  “就是他們勸的酒,就是他們害死我丈夫的!我家的頂梁柱就這麼沒了,剩下我們孤兒寡母的可怎麼活呀?”2013年7月20日,烈日當頭,張慧英在法庭上看見黃楠夫婦就開始號啕大哭。面對張慧英的指責,黃楠接連嘆息:“唉,這輩子真是沒受過這麼大的冤枉!”
  在開庭過程中,黃楠一方始終辯稱自己並未勸酒,更解釋稱在王廣生喝酒出門後,黃楠夫婦及時阻攔但對方仍一意孤行,因而,他們對王廣生死亡的結果不應承擔責任。
  聽到黃楠一方的辯解,張慧英情緒激動,不斷打斷對方的陳述,場面一度混亂。法官不得不中斷庭審,維持法庭紀律。
  張慧英情緒穩定後,黃楠將事發當天的情形娓娓道來。原來,王廣生來到他家後,就吆喝著要和黃楠喝上幾杯。黃楠禮貌性地拿出了酒盃,但他沒急於倒酒,而是問王廣生:“廣生,是你自己開車來的,還是朋友送你來的?”
  王廣生說:“自己開著來的,車還在外面停著呢。”
  “那你可別喝酒,回去太危險,喝點兒飲料吧!”說著,黃楠就拿起飲料給王廣生倒上。
  “沒事沒事,擔心啥,都村裡小路,好走,喝兩口也不會醉。”王廣生很乾脆地說。
  黃楠卻擺擺手,把酒瓶放在一旁。王廣生倒也沒再爭執,就和黃楠拉起了家常。
  席間,兩人正聊得開心,王廣生突然一伸胳膊就把旁邊桌子上的白酒瓶子拿了過來,並對黃楠說:“聊這麼開心,不喝一杯太掃興。你可別攔我啊,攔我真跟你急。”說罷,他就往杯子里倒了酒一飲而盡。
  “廣生啊,你咋就喝了,那可別開車回去了,晚上住這裡。”黃楠無奈地說。
  “甭操心我,怕啥!”王廣生說著,又往杯子里倒了一杯酒。
  黃楠擔心王廣生喝了酒會出事,就說:“廣生,你看這樣,你把車鑰匙交給我,晚上住我這裡,明天醒了再回去,這樣安全。”說著,王楠側身從王廣生身上取了車鑰匙放在旁邊的柜子上。收好鑰匙,黃楠扭頭看到王廣生還是繼續往杯子里倒酒。他立刻上前握住了酒瓶,說:“你可別喝了,快吃菜!”
  “行行,知道你為我好。這不是因為見到你開心嘛!”說罷,王廣生放下酒盃夾起了菜。
  喝到下午2點多,王廣生吃完飯,起身打算回家。黃楠趕緊上前阻攔:“剛纔說好了,今天別回去,走啥!”
  “我那酒量您還不知道,不用擔心。我不走不走,再跟您嘮嘮!”王廣生說。
  過了一會兒,王廣生又起了身。“我去個廁所啊。”說罷,王廣生轉身便出了門。不一會兒,黃楠聽到了門口有車發動的聲音,便匆忙跑出門去,瞧見王廣生已經上了殘疾人車。
  “廣生,你不是去廁所嗎,怎麼拿了鑰匙跑了?你不能開車走啊!不行我送你回去,你喝酒了路上危險。”黃楠大聲對王廣生喊道。
  “沒事,沒事,我清醒著呢,你快回去吧!”說著,王廣生駕車出了院門。
  黃楠眼望著王廣生在視線中消失不見,心裡不斷打鼓,沒想到王廣生在路上真出事了。
  法官依法來調解,雙方均負有過錯
  “我們確實勸王廣生不讓他喝,也攔著他等他酒醒再讓他回去,是王廣生自己偷拿了鑰匙非要走!”回想起事情經過,黃楠一臉委屈地對法官說:“你們知道他怎麼落下殘疾的嗎?就是喝酒喝的,醉倒在地上讓車給軋過去的!”
  黃楠敘述完整個過程,張慧英不再反駁,只是一個勁兒地哭泣,並說:“人從他家出來就沒了,誰心裡能不難受?我最怕他喝酒出事,可還是發生了。我真的沒法兒接受,我丈夫連一句交代都沒有啊!”
  法官瞭解了案件的原委後,開始對雙方當事人做起調解工作。法官就現有案情分別向雙方分析各自應當承擔的責任。法官認為,此事主要過錯方是王廣生,事故是由於王廣生執意不聽勸阻酒後駕車所致。而黃楠一方有勸酒等阻攔行為,基本盡到了註意義務。但王廣生的飲酒行為發生在黃楠家,黃楠夫婦發現王廣生醉酒後未及時與王廣生家人取得聯繫,也負有一定責任。
  最終,經法官調解,黃楠夫婦給予張慧英母子10000元補償款。這起慘劇,不僅毀了王廣生美滿的家庭,也讓好客的黃楠夫婦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壓力。(當事人均為化名)
  以案說法
  近年來,飲酒過量以及酒後駕車導致的傷亡慘劇時有發生,勸酒人、陪酒人也屢屢成為被告。《侵權責任法》第6條規定,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同時,該法第26條規定,被侵權人對損害的發生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侵權人的責任。在法律實踐中,對於飲酒過量而傷亡的案件,法院會根據飲酒方和勸酒方各自的過錯程度定責判賠。由於飲酒方多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對自己的飲酒行為是明知的,因而,飲酒方對事故造成的損害後果負主要責任。
  相比飲酒過量當場傷亡的情況,酒後駕車的危險性更重。《道路交通安全法》《刑法》對此均作出了相應的懲處規定。而對於與酒駕者同飲的勸酒人、陪酒人,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第1款規定,從事住宿、餐飲、娛樂等經營活動或者其他社會活動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未盡合理限度範圍內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因此,對於先前行為飲酒造成的傷亡案件,陪酒人、勸酒人會因忽略後續安全保障義務而承擔相應的責任。
  (摘自《法律與生活》半月刊2013年11月上半月期)
(編輯:SN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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