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2月2日電 據云南省紀委監察廳網站消息,臨滄市鎮康縣委原常委、組織部長李珠,在紀檢監察機關對其擔任鳳慶縣大寺鄉黨委書記期間違反財經紀律設立“小金庫”等問題進行調查時,組織大寺鄉相關人員訂立攻守同盟,企圖掩蓋事實真相阻撓調查。
  近日,李珠因違紀問題受到留黨察看二年處分,其職務層次由副處級降為副科級非領導職務。  (原標題:雲南鎮康縣原組織部長被降職 訂攻守同盟阻撓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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