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ddr4 記憶體北京8月24日消息(記者劉禕辰 孫瑩 侯艷)據中國之聲《全國新聞聯播》報道,明天(25日)開始舉行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將審議預算法修正案草案、行政訴訟法修正案草案、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等多部法律草案。
  首先來看看預算法。1994年,上一輪財稅改革完成,現行《預算法》開始實施;2014年,本輪財稅改革發軔,《預算法》租房子修正案草案也將迎來第四次審議。對於即將亮相的四審稿,受訪專家認為,條款的修改將體現深化財稅改革的具體要求。
  以備受關隨身碟註的地方債為例,按照現行《預算法》第28條,地方政府不得發債。但如今,作為深化財稅改革的一項內容,自發自還地方債已經開始試點。著名經濟學家辜勝阻表示,這就要求《預算法》在修改中,設置好防範地方債務風險的“防火牆”。
  辜勝阻:政府性債務是現在海外唱衰中國一個很重要的理由,竹北房屋所以,對這個問題要非常慎重。現在我們的理由是,我們要“開前門,堵後門,修圍牆”,現在最重要的是怎樣把修改稿這個防火牆修好,這是最關鍵的。
  《預算法》的修改已經走過十年,期間歷經三屆人大、兩度成立起快閃記憶碟草小組。有人將《預算法》修訂的艱難之路歸結為利益博弈。但多次參與《預算法》修改征求意見的武漢大學教授熊偉表示,利益博弈固然存在,但法律內容的修改與財稅改革的不斷深化同步,也是需要認同的事實:
  熊偉:像預算公開的問題,預算細化的問題,為什麼現在的阻力小了?因為在十年當中已經慢慢在做了。我們的改革基本上都是政府先做了,再慢慢往前確認往前推。只有在這種互動過程中,才能慢慢往前走行政訴訟法。
  去年12月行政訴訟法修正案草案在中國人大網上公開征求意見,收到了5000多條意見,其中“告官不見官”的意見被多次提起。
  有意見提出,行政訴訟是“民告官”的訴訟,法律應該解決“告官不見官”的問題,要求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對此中華全國律師協會行政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呂立秋認為:
  呂立秋:不太適合一刀切。比如有些行政機關一年的行政訴訟上百件,你讓這個機構機關的負責人出庭應訴的話,其實它是不現實的,市長或者縣長親自出庭,更多的都是那種象徵意義的。
  去年,北京市法院受理各類行政案件首次突破萬件,今年上半年受理一萬一千七百多件,同比上升157.9%,其中涉及政府信息公開的案件明顯增多,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吳在存分析:
  吳在存:既存在濫用訴權的問題,也存在執行不到位的問題,所以下一步的修改,針對政府信息公開,應當進一步細化,使它更有操作性,在執行中更加明確更加統一更加規範。
  與大量行政訴訟涌入法院相比,行政覆議案件數量卻不高,在一些地方甚至形同虛設,如何發揮這項制度的作用?吳在存建議:
  吳在存:就是要加強對行政覆議制度的規範,而且要強化這種職責意識,受理不受理,什麼情況下受理,受理之後應當怎麼辦,這方面要加大規制的力度。
  立法法是關於我國立法制度的一部重要法律,可以說是整個法律體系的“支架”,其頒佈施行14年來,對規範立法活動發揮了重要作用。立法法制定之初最大的難點之一就是如何劃分立法權限,而這也將是本次修改中再次面臨的難題。
  立法法在2000年亮相之時,最大的亮點之一就是確定了中央專屬立法權的範圍,即涉及國家主權、犯罪和刑罰、對公民政治權利的剝奪和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等必須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法律。在此基礎上,立法法對其他機關的立法權限只作出原則性規定。但實踐中,哪些事項只能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法律、哪些事項可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在必要時授權其他國家機關即授權立法,還存在不少模糊地帶。時任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張春生坦陳:
  張春生:2000年立法法因為經驗不足,對授權立法寫得比較粗,只是泛泛的規定了可以全國人大向國務院授權,但是授權的事項、授權的期限、授權應該遵守什麼原則,都沒有具體規定,所以運作起來也是容易出一些偏差。
  授權立法方面問題比較突出的是稅法。張春生說:
  張春生:我們國家現在大小稅種18個,現在完成了立法程序,或者是由全國人大立的法才有3個,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車船稅,其他的都是以行政法規的面目出現的。因為稅收是確定的普遍的義務,應該由權力機關立法,完全由行政機關立法,讓居民承擔普遍義務不太合適。
  立法權限的另一個大問題是中央和地方立法權限的劃分。目前我國共有49個享有地方性法規制定權的較大的市,現在普遍的呼聲是要擴大地方立法權的主體範圍,但是如何擴大才能既符合城市發展的實際,又避免一些城市借助立法權的擴張來發展經濟,導致區域發展不平衡的加劇,也值得期待。  (原標題:全國人大常委會下周將審議預算法修正案草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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